|
局长 贾林森 (2006年7月11日)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我局坚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和李市长讲话精神,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改进 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2个,即:(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2)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 、电视片审批。属我局审批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上报审批的项目在《宗教事务条 例》限定30日、20日、15日内各减少一半时间完成。 二、我局现有非许可项目2个,即:(1)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审批。(2)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属我局审批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我局少数民族参加中、高考学生出据身份认定证明为服务项目,其手续齐全者立即办结。 四、我局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实 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勤政廉洁,尽职尽责,做一个负责任、高效率、办实事的政府 部门,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3383810、33838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