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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祁寒冰 (2006年7月11日)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公开办事制。对我局办理的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 购、财政监察稽查、行政应诉及复议等事项,我们将做到“五公开”即:办事内容公开,办 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及提供的材料目录及示范文件公开。 对事关全市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民 的种粮、良种、农机具补贴,农村中小学的“两免一补”,社会保障资金支付要严格管理, 严格监督,确保按时足额到位。 二、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财政资金拨付严格执行拨付进度要求,特别是 国家、省的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做到15个工作日内拨付各县(市、区)。对救灾资金、社会保 障资金,严格按市政府要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即时拨付、预先支付等办法。 受理政府采购事项,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计划,5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采购项目 支付手续。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审批代理记账机构事项 ,做到20日内做出决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 其它要求限时办结的事项努力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限时办结的事项,如因特殊 情况,确需延时办理,做到及时向服务对象告知延时原因。 三、严格落实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财政厅下达的全 年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 进服务态度,做到办事态度热情、程序规范、效率快捷、保障重点,为促进临汾经济发展和 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严格落实政务督查督办制。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向社会公开承诺 的事项和涉及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说到做到,虚心接受上级各部门特别是我市党委、 政府、人大、政协的监督与督查,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纪检 监察、监督检查的作用,加强财政内部的督查督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把握财政工作进展 情况及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提高行政效能,圆满完成财 政各项任务。 五、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应办不办,超过限办时限,工作态度不认 真,服务态度“硬、冷、横”等作风和行风问题,要严查快办,责任追究到人。对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屡教屡犯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过错,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对违 规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资金,不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瞒报收入,虚报支出等违规违 纪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严格查处、严肃处理,对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我们诚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57-2091792209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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