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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王超 (2006年7月11日) 临汾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省、市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的要求,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我委依法实施的12项行政 审批事项都要做到名称、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六公开”,通过政 务大厅窗口、经办科室公示板等载体公示相关内容,增强办事透明度。 二、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 基层单位和群众到委机关办事时所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负责 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经办事项。第一个受理工作人员(即“首办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认 真负责地回答办理人员的询问,并当面验明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的要求和规定 。要按照“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受理与办理分离、按承诺时限办结”的运作程序,及时 跟踪督办和办结反馈,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实行一次讲清制 基层单位和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做到第一次咨询服务,详实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和相 关要求,审查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一次性讲清”,第二次在申报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 下,按照时限规定办结,避免基层单位和群众为同一事项多次往返。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 对列入我委行政许可和审批的12个项目,只要符合条件、申报材料齐备,我委保证 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煤炭经营资格证初审,焦化企业投产运行许可证初审,资源综合利 用企业(含电厂)项目申报,5000万元以下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5000万元以上企业投 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的申报,电力设施承装(修)许可证审批,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鼓 励类或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等10个项目,均限定15个工作日办结;对国、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认定和省级科技型小企业的认定(每年六月份以前申报)2个项目,限定20个工作日办 结。 五、实行特事特办制 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事、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 务。对于那些情况较紧急的,要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 事项中,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未能履行首问、首办负责制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超过承诺时限或作出错误审批,情节、后果较轻的,给予诫勉教 育;再次违诺或情节、后果严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有报必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我委监察室受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是2091324,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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