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长黄士恒 (2006年7月11日) 临汾市人事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行政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 作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精神,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 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我代表市人事局承诺如下: 一、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凡属我局行政审批的项目, 在坚持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包括办理条件、政策依据、办理程序、承办科室、办理时 限、办理结果等,通过市政务大厅、市局政务公开栏全部面向社会予以公开或公示 ;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人事窗口”办理或受理,实行“一站式”服 务,继续坚持“局领导大厅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厅外审批。 二、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问及的第一个 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热情耐心接待,询问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 ”责任,对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备的,立即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要耐心解答、 告知、指导,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询问事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将办事人员介绍 到相应科室接待。对工作人员发生行政不作为或故意搪塞、推托、刁难前来办事人员,一经 查实,将视情节,按照《临汾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及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做 出口头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向当事人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 严格按照公务员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工作中,要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及人 事政策法规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坚持“凡进必考”;二是坚持推行竞争上岗和轮岗制 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三是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以下涉及我局审批的事宜,凡符合办理 条件、材料齐备的,在以下时期内办结: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工资变动晋升审批,即时审核办理; (2)人才流动手续办理,即时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比例审批,即时办结; (4)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即时办理; (5)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办理,自单位上报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6)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自大厅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7)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推荐上报,即时办结; (8)各类人事考试资格证书的办理,自成绩公布后60个工作日内办结;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10)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20个工作日内办结; (11)办理人事聘用合同关系鉴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人才观念,在人才选拔评审方面 ,坚持四个不准,突出四个打破,牢固确立服务型管理的观念,坚持“宏观上管好,微观上 搞活”的原则,不断创新为人才服务的方式,尊重人才的个性和成长规律,不断优化我市人 才发展,努力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新时期人事部门新形象。要以创建学习型、创 新型、实干实、服务型、廉洁型部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严肃人事工作 纪律,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检验标准。工作中,自觉主动地接受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局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是局纪检组(电话:2091383)、局监察室(电话:20915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