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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宋林 (2006年7月11日) 为认真贯彻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强化农机部门工作的诚信意识 、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市农机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建立农机监理限时办结制。我们严格按照农机法律法规抓工作,进一步 强化市政务大厅农机窗口“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农机监理限时办结制。对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的挂牌上户,在1个工作日内,随到随办;对驾驶证领取在申请人经培训全部考核科 目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 坚持做到能够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能够当天办结的决不拖到第二天。同时,积 极推行“网上审批、委托打印”的审批方法,从多方面方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挂牌上户 及其驾驶员的办证需求。 二、实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务公开制。严格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对农机具购 置补贴,做到政策透明、程序透明、操作透明、补贴透明。凡每年度的补贴工作开始后,受 补贴对象的补贴手续经报市农机局审核完备,从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贴置机具 的补贴事宜。做到按时办理,认真兑现,及时向社会布。始终以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透明的工作原则,取信于民。 三、建立农机监管“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在进一步加强对 农机维修业务管理的同时,对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部门自接到申请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并在加强农机产品 质量日常监管的同时,对农民有关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在接到投诉10个工作日内,配合有 关部门予以解决和查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过错追究制。坚持把强化农机工作责任制管理贯穿于改进 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强化优质服务之中。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对执行上级决策 、命令不力的;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事宜的;对乱收费、乱罚款,胡作非为的,要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 任。 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2016922、203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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