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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荀贵生 (2006年7月11日)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干部大会精神,全市物价系统要以“和谐物价”为 目标,以“科学物价”为统领,以“创新物价”为手段,以“为民物价”为重点,以“有为 物价”为动力,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争创一流业绩。具体承诺如 下: 一、首问责任制。凡到我局办事、咨询、投诉者,一经遇到我局任何一名工 作人员,不论其实际工作职责如何,必须将来人引领到应去的科室,联系到需要找的人。 二、一站服务制。凡到我局办理有关业务,属于审批方面的通过大厅受理, 属于审批以外的我局任何一个科室首先受理后,涉及其它科室的要负责联系协调一办到底。 三、限时办结制。凡到我局办理业务,只要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随来 随办。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给对方出示政策依据。对手续不全的要指导对方完善手续 。按规定程序承诺时限的业务,保证按期办结。 四、亮证检查制。物价执法检查坚持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检查。除省物价局以 上物价部门统一安排和群众举报外,我局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及收费检查一年仅限一次。否则 被查单位可以拒查。 五、快速反应制。“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昼夜值班,快速介入。根据有关 规定,一般价格举报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情况复杂的,延长办理期限不超30个工作日 ,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价格举报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为举报者保密。 六、持证认证制。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持证介 入,并做到合法、科学、客观、公正,5日内做出结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廉政工作制度,严禁我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 私枉法。不准到被服务部门、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杜绝对前来我局办事者、举报者 推诿、扯皮、刁难、泄密现象。凡有违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热线电话制。为方便社会各界批评和建议,并对我局的服务承诺进行监 督,特设热线电话2099694。对所有的价格举报和批评建议,保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 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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