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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 李建国 (2006年7月11日) 人防办作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部门,将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 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提高效能。为此,我代表市人防办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做到名 称、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六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确保公众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首办负责制。所有审批事项都由市政务大厅“人防”窗口统一受理 。群众来我办办事时所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 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要当即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要耐心 解释和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 的科室。 三、建立限时办结制。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 按照从简、从快原则,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办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审核 与竣工验收各7天,已建人防工程拆除和改造、搬迁或拆除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各5天。 四、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机 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建设单位和群众的举报,有报必查,一查到底。对工作人员效率 低下,超出办理时限,服务态度冷漠、生硬,未能履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初次违反的予以 通报批评,再次违反的或有过错责任的予以离岗培训,并视情节报有关部门批准,给予相应 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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