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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高全锁 (2006年7月11日) 临汾市地震局是综合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部门。我代表市地震局向 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全市地震系统要建立健全公 开办事制度。对申办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的人员,第一问询人必须 热情接待。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符合申办要求的要当即受 理;不符合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要文明用语、耐心解释。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科室。对不履行首办负责制的当事人,视情节给予严厉的责 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二、优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对需要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主动服务,限时办理。行政审批大厅地震 “窗口”服务咨询电话:2091346。 三、加强监测,热情服务。全市地震系统常年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不 断加强地震观测及分析研究。随时热情解答社会各界震情和防震减灾知识咨询。电话:2589 808。 四、认真履行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地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 真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综合减灾 能力建设,为实现“中部领先,进军百强”宏伟目标服好务。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不依 法行政、执法犯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局举报电话:2589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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