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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王新龙 (2006年7月11日) 作为市政府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临汾市广播 电视局坚决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政府系统干部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 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向全市人民做出庄 严承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市“十一五” 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实施“中部领先,进军百强”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们将努力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和创立临汾改革开放新形象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播出 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和不健康的节目;严禁播放失实的和对 社会有消极影响的新闻报道;严禁乱播滥放和违规播放广告。 二、加大新闻采编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力度,有效遏制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 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行政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坚决禁止“有偿新闻” 、遏制虚假新闻、监管违规广告。重点抓好“两条禁令”的执行,即:一是禁止各级电台、 电视台和编辑、记者利用新闻报道的采制权和播出权,以各种名义索要、接受被报道对象的 钱、物、有价证券和信用卡;二是禁止编辑、记者利用新闻报道的权利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三、强化“三种”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广 电系统的“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巩固和发扬保 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全市广电系统将无偿向社会提供各种信息、法规、政策 、咨询服务,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为从事广播电视设施施工的单位创建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是及时受理观众的举报和投诉,依据有关规定,对宣传、播出等事故进行处理;三是及 时对申请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和报批;四是对申请建设广播电视覆 盖网的单位及时做好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建立运转协调、执法规范、高效廉洁的管理体系。〖HTF 〗对由临汾市广播电视局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凡符合国家规定和手续齐全的审批事项,在 20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月。同时,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杜绝审批过程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行政执法中出现冷、硬 、横、刁、蛮等态度,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对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着力提高有线电视网络服务水平。坚持一次受理制度。即接到一次电话 就安排上门服务。坚持便民制度。即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不抽用户的烟、不喝用户的水、不 踩脏用户的地板、不接受用户的吃请及馈增。坚持投诉制度。即建立市、县两级受众“投诉 中心”,受理广大群众对广播电视节目及各项服务的监督批评和意见建议。并做到出现一件 ,受理一件;受理一件,办结一件。 六、严肃政风行风,诚恳接受监督。市广播电视局将对下列五种违纪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是不认真实行政务公开,搞虚假公开的;二是对符 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的;三是借职务之便进行勒索、吃拿卡要及敷衍、 刁难的;四是由于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给群众带来损失或伤害的;五是其它违反政务公 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我局在纪检组监察室设立投诉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357-3968021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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