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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李如林 (2006年7月11日) 按照全省、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于幼军省长、李天太市长 的重要讲话,以实际行动,坚决地,迅速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在全力 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 风,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公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行 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保留的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安全 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禁 毒管理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将相关政策、管理内容、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地点、 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人标准和依据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彻 底禁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二、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时限内办 结。如无特殊情况,只能提前,决不能延迟。1、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在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集中换领工作完成后,从受理申领到证件发放由国家规定的60天缩短为30天,快件申领由 15天缩短为7天。2、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要立即办理。3、 旅店业、印章业、典当业的特种作业经营许可证审批,由国家规定的15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 作日。4、公民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从受理到签发证件由公安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 0个工作日。5、手续齐全的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由国家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进口车3个 工作日、国产车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审查工作。6、考试合格申领驾驶证,由国家规定的5个 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7、办理遗失补领行驶证、驾驶证,由国家规定的15日缩短为2个 工作日。8、建筑工程消防审批根据建筑工程种类、功能等的不同,由国家规定的10个、20 个、3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5个、15个、20个工作日。9、对群众报警求助,除不可抗拒因素 外,重大紧急警情城区5-1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郊区10-2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农村10公里 以内20分钟,超过10公里的,1公里加3分钟赶到现场处置。 三、严格推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便民利民的作用, 公安机关凡应进入政务大厅的审批项目一律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按规定不能进入政务大 厅集中审批的,要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使申办人员经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结全 部审批手续。凡到公安机关办户、办证、办牌、办照,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一 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坚决做到能够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能够 当天办结的决不拖到第二天,特别紧急事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开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 目,公安机关实行“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凡需公安机关办理的事项,全程提供 优质服务,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有关事项,真正做到“优先办事、特事特办、专人负责、 优质高效”。 五、严格执行便民措施。全市公安机关必须认真执行《山西省公安机关便民 措施一百条》和“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的“双九条”规定,努力为群众提供服务 。要严格实行首办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首位受理的民警必须热情高效为 其办理,并告知办结时间,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上述承诺、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 ,一律严肃查处。凡群众投诉举报的,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被群众 投诉一次经查属实的,一律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群众投诉两次以上经查属 实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当年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 失时误事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 任人一律辞退或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乱收费、乱罚款 、乱摊派的,除如数退还乱收乱罚、乱摊的款项外,还要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我们也真诚 欢迎、谦虚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公安局都必须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 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市公安局投诉电话为:0357-2188033、218805 9,投诉地点设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和监察室,工作时间由专人接受群众投诉。各地公安 机关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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