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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张晓东 (2006年7月11日) 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的各项部署和会议精神,我代表 全市地方税务系统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地税服务地方的观念,提高职能服务能力。以“地 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总目标;以“ 各级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广大纳税人满意”为工作标准;以规范税收执法、推进 科学管理、拓展服务内涵为手段;把地税工作始终置于服务临汾经济建设、支持科学发展、 实现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努力构建多元化税收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地税职能服务能力,充 分发挥地方税收壮大地方财力、调控地方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进行税收监管的作用,为 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优化纳税服务,实行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坚持以纳税人为本和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将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逐步集中整合在纳税服务场所 受理和办理。对纳税人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构建“统一办理、内部流转、限时办 结、窗口出件”的服务格局,深入推行“一窗式”办理和“一站式”办税服务。全市各级地 税机关和税务人员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办法,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符合条件的, 当场受理;不能受理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受理后,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当场不能办 理的,实行内转外不转的办法,限时答复和办理。 三、简化办税程序,实行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制。将纳税人的主要办税事项 纳入限时办结制,对于纳税人提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必须在设定的时限内办结。有法定时限 的,总体按照缩短40%的时间办结。12大类70多项涉税事项的限办程序和时限,我们已经在 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其中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 日;税务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由法定的10个 工作日明确为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四、加强执法监督,推行税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地税人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影响税务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税务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 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谁首办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过错责任。 五、内外结合,广泛进行监督。对内,采取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外 ,实行公开办税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舆论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形式,内外监 督结合,抓住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绝不姑息。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 人的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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