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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王有顺 (2006年7月11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为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市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搞好服务,我局郑重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审批审办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事项进行审批审核,做到许可范围不扩大、内容不延伸。对市政府公布我局实施的6个审批 项目和8个审办项目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在 安全监管网站、政务大厅进行公布。 二、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所有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审办项目,实行 “窗口式”办公,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内转外不转。实行“集中受理、切块审查、流水作业 、快进快出”的工作方式,提高办结效率。 三、实行首办负责制。第一个受理申办资料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负责人,负 责回答办事人的询问。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当面检查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是否 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详细告知办事人应承办的部门和 所在位置。〖JP2〗 四、缩短审批审办时间。严格实行限期办结制,凡审批审办事项,在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范围内,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量缩短办事时限。对特种作业 人员的操作资格的考核发证、对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初审、对危险化学 品的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从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对非煤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许可审核申报,从国家规定的45个工作日缩短 到30个工作日;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等7项过审项目实行即办即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故意或过失导致审批办超 时限的,按行政过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岗位。凡发现 违规审批审办的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撤职 处分。 六、诚恳接受监督。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效率的自查自纠。我 局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589070,3366312,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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