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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周波 (2006年7月11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 的神圣职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所有审批事项全面向社会公开。按照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 我局对保留的5个行政许可和审核项目,将逐一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申报材料、审核流程 、办结期限、审核依据全部公开。 二、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服务对象到局办理审批事项时,首问责任人要及时 办理,对手续不全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告知服务 对象;对职责范围外的,要做好导办转办工作。不得冷漠相转、敷衍了事、刁难拒办、搪塞 拖延。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审批审核工 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 责,责任分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更不许行政不作为。要依法 行使职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 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四、推行阳光作业制度。在法律服务行业推行办事公开、公示制度,增强收 费、办案、办证的透明度,杜绝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职权办案,高收费、乱收费、收费 不办案、办案不尽责和办证中办人情证、错证、假证等损害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的问题,不 断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五、诚恳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三个 不准”,即不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乱收费、高收费 和收费不办案;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金、礼品。 对来自基层和群众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我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 督电话:3350121、3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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