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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杨志威 (2006年7月11日) 我局是市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全市农业系统坚决 贯彻落实市政府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关规定, 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目前,我局依法实施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非行政许 可审批事项。对这些项目坚持做到名称、机关、依据、条件、内容、对象、程序、时限、收 费标准和监管“十公开”,在政务大厅“窗口”张贴公开内容。 二、实行“窗口”集中负责制。我局所有审批项目在市政务大厅“农业窗口 ”统一受理,实行“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和电话热线服务。服务热线:0357-20 91043。 三、实行首办责任制。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询问人必须热情接待,做 到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不属于职 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的单位。当有人前来政务大厅办理审批事 项时,当询问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时,一定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地回答办事人员的询问, 主动承担“首办”责任,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 四、实行一次告知制。对企业、农民和基层单位办理有关事项,做到第一次 咨询服务,详实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实行“一 次性告知”。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在申报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办 结:1、发布农药广告审查,规定20个工作日,我们15个工作日;2、发放农作物种子经营许 可证,A证10个工作日、B证20个工作日;3、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A证10个工作日, B证20个工作日;4、发放化学危险品性质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规定20个工作日,我们15个工 作日;5、发布肥料广告审查,3个工作日。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全市农业系统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 追究制,严格规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一 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上述承诺 、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357-20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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