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1月3日8时20分许,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古县石壁乡三合村有一行人被车撞伤,伤情严重,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事故科科长李飞跃,迅速向分管事故的王保成副大队长汇报事帮案情,王大队长立即安排岳阳中队、旧县中队在所辖区相如大桥、旧县桥头、秦王庙岔口处设卡堵截可疑车辆,事故科科长李飞跃、梁鹏飞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热心群众送往医院救治,现场遗留一大片血迹和一大片玻璃碎片。经仔细勘查,在玻璃碎片中找到肇事车辆年检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确定肇事车辆的号牌为晋L62108,办案人员连夜上网查对,发现车主为临汾马尾巷15号张强。
11月4日早上,办案民警驱车赶到临汾查找车辆及车主,在尧都交警的大力配合下,于下午四时将肇事司机帝志明及肇事车辆抓获查扣。经审讯,嫌疑人帝志明系临汾市尧都区大阳镇大堡村人, 11月3日在古县石壁乡三合村天上人间工地搞装潢活,干完活后,回家途中,将三合村村民撞伤后,不顾伤者死活,连夜驾车逃往临汾,现被我大队依法行政拘留。
这起事故经过我大队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经过二十余小时的连续奋战,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也给敢于以身试法者以有力的打击和惩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李现俊 李飞跃)
责任编辑:LiXiang 投稿信箱:Linfen365@vip.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