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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中旬起 永和县人民法院 判决也有“说明书”
来源: 山西青年报    时间: 2008-03-27 14:18:03    进入临汾论坛
      记者昨日从山西省高级法院获悉,从3月中旬起,凡是在山西省永和县人民法院结束诉讼的当事人,除了会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外,还会多领到一份“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说明书”,其中详细说明履行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同时附有主审法官的联系电话,当事人对履行义务产生疑问时,可随时向法官进行咨询。据悉,”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说明书”内容分为三部分,即首先向参与诉讼人讲明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效果,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最后提醒人们避免因沟通不够导致对方申请执行等容易忽略的事项。 (来源:山西青年报;作者: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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