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襄汾县国税局从12月初全面实施“阳光稽查”工程,该工程共有16项制度,重点突出“查前告知制度”和“查后建设制度”。“查前告知制度”是指在立案检查前制作《税务检查告知书》与《税务检查通知书》同时下达给纳税人,并公开执法监督电话;“查后建设制度”则是在检查结束后,在对发现涉税问题的纳税人进行税务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同时,制作税务检查建设书,对之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层次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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