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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实施矿工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后,大同市于5月29日又发出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动员令,计划用四年时间,投资35.64亿元,完成3.3万套、198万平方米住房,使10万城市棚户居民全部住上新居。 作为全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同市目前市区内尚有约10万人长期居住在4.7万间年久失修的土房、简易房和清末民初的土石房中,房龄大多超过50年,且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和繁华地带,如今几乎全成了危房。特别是在古城区,由于人口密度大、建筑物混乱、基础设施不完备、生存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大等原因,致使约90万平方米住房成为城市中典型的棚户区。而在这一范围内,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传统四合院1519处,历史街巷156条。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一度成为困扰当地党委、政府的一道历史性难题。为此,近年来省主要领导对大同城建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月于幼军省长专程来大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采取古城保护、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工矿区提升“四路并进”推进大同市城市改造的思路,并当场决定将该市作为全省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试点,并给予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彻底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区域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为民谋利、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和提升大同城市整体形象的品牌工程。大同市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统计测算和借鉴外地经验,于近日出台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方案》《城市居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和有关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招商式开发改造,彻底改善旧城面貌,加快推进宜居、魅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 遵循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系统传承、突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的原则,该市将用四年时间,彻底改造东至御河南北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同蒲铁路线,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城市居民棚户区。(记者赵志成通讯员谷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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